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给予被害人的抚养人一定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多个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应当如何计算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交通事故多个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以最小的被扶养年限为基准,将相同的被扶养年限分成段,整数与小数被扶养年限单独分段,且小数被扶养年限分在1年中;
2、计算每段中各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额;
3、计算每段中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
4、将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与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进行比较,确定每段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
(1)若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则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若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扶养人(即受害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则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
5、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每段被扶养年限;
6、多个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之和。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二、交通伤残的鉴定办理程序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在我国,交通事故多个被抚养人的抚养费主要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把最小的抚养年限最为基准,计算出每一段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当然主要的依据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十八岁、六十岁以及七十五周岁作为相应的分界点其计算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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