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2、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3、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5、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6、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7、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8、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9、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 p="">
b.2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
c.5年(年龄>75岁)】
M*基数
10、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11、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二、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息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需要对于受到伤害的人员进行赔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存在着误工费用的赔偿,还有一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等等。不管是哪一个类型的赔偿项目,都是有一些具体计算标准的。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