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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应该给谁支付

一、交通事故赔偿应该给谁支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给这类受害者,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人三方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者。

1、医疗费

保险公司核定原则: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且在医保范围内。 可能出现的情况,与事故无关:因车祸外伤住院,同时治疗高血压、胃炎等慢性疾病。多发生于60岁以上伤者;费用不合理:如小病大养,可门诊治疗的住院治疗只需短期住院的长期住院;药品大多不属医保范围,被保险公司核减较多。

2、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日。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合理的误工时间 误工费=3人*10天*每天误工费(城镇、农村)。

3、护理费

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时间*护工工资 ,在家修养期间护理费=伤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时间*护工工资 1、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当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当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时,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一般情况下,按城镇户口44.87元/天;农村户口17.98元/天 2、护理期限的确定 ,受到一般伤害的人员,原则上只考虑住院期间护理费用,对出院后一般不予以考虑。 特例:幼儿骨折后,出院休养期间应由家长监护,否则因其活泼好动,可能引起再次骨折。 受伤致残的人员,对于暂时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计算时间应到治疗后恢复生活能力时止。最长不超过20年。 外伤前就已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或高龄老人,可能已经失去了部分自理能力,其护理期限原则上以外伤的医疗终结时间为止。

4、残疾赔偿

残疾赔偿金=年赔付标准*赔偿年限*残疾系数 1、年赔付标准的确定 ,根据受害人身份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准。 目前标准为:城镇居民16378元/年;农村居民4792元/年 ,赔偿年限的确定 ,死亡或伤残的赔偿年限均为20年,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5、残疾系数的确定

按伤残等级1-10级,对应的残疾系数分别为1至0.1;也就是说,如果是一级残,比如植物人状态,则获得100%赔付,二级残相应比例为90%;三级为80%,直至九级20%,十级为10%。如果伤者有多处伤残,则先计算最高等级伤残系数,再按每级伤残1%的比例增加系数,即10级残增加1%;9级残增加2%;8级残为3%;直至2级残为9%。但最高不得超过10%。

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还有治疗过程总的交通费用。

二、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承担

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和保险公司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

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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