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科技日益发达,交通工具都多种多样一不小心上路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其实也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认知是很浅表性的,例如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做伤残鉴定呢?
如果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对伤残鉴定,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才能在赔偿方面能够更准确更清楚。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没有明确指出什么时间段内做伤残鉴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治疗期结束后,或者当事人出院后伤势情况已经得到了稳定性的。还有讲究时机性,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评定最好的时机是因为事故发生后受到身体伤害或者因为受伤后的治疗完整个过程为准的。如果出现对治疗意见不一致时,可以让办案机关组织有关的工作人员确认是不是可以结束治疗,解决鉴定问题。
然后是去哪里做这个鉴定,不知道去哪里做这个鉴定的话后续步骤都是做不了的。
伤残的鉴定是可以由受伤的当事人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证局以及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如果不清楚具体地址或者信息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找向有关的交警部门或者找相关律师进行询问的。不过前提是如果当事人本来就涉嫌刑事罪名的是不可以找有关部门鉴定的,应当委托交警部门处理。里面所指出的交警部门,是指相关的交警部门或者律师税务所以及法院可进行委托办理的。
其次是这期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1)发生交通事故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在医院接受住院的出入院记录,医生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本,以及院方要求检查的各项检查报告;
(4)出示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方便核对是否需要办理的本人,以及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都要准备齐全。
接着是需要鉴定的当事人携带以上提及的资料亲自到受到认可有资质的鉴定所,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的鉴定伤残等级,因发生事故的误工费用等等,再出结果前需要留下联系方式,并缴纳鉴定需要用到的费用,然后就可以等待结果通知。
一般视情况而定等待结果的时间的,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鉴定约定期限不超过二十天,超过二十天的情况下可以上报给上一级的有关公安部门处理,最长不能超过六十天的。所以一般时间上来说不会太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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