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近五年来的不断增速,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已成为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的简单代步工具,而在购买车辆时需要购买车辆保险,有的是非强制的,比如商业车险;而有一部分是强制性的,由国家统一的收费标准,比如:交强险。那么当发生事故时交强险有何用呢?下面是有关:农用车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内容。
一、农用车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二、有关农用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
对于农用车载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当事人已经依法为车辆购买交强险的,可以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承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当事人并没有购买交强险的,对于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虽然是强制规定的,但是并不是万能的,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只是“受害人”,全责交强险的赔偿是不包括自己的。因此驾驶员自身的随时是无法通过交强险得到补偿的,可以另外购买其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