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交强险无责怎么赔偿?
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你方如果不负事故责任,对方因事故伤亡造成的损失,由你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承担赔偿责任,你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责任大小,你方保险公司就要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你方按事故责任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所谓的交强险无责赔偿。交强险无责赔偿不是无条件赔偿,应以无责方机动车辆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即通常而言的“碰撞”赔偿原则。从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来看,行人张某与停驶在路边的三辆小型轿车并未发生任何接触,其受伤也与三辆小型轿车无任何关系,故承保交强险的乙、丙、丁公司不应承担交强险无责赔偿责任,故甲保险公司的辩解意见不应得到支持。
相关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一款(六)项、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一)出险后,仅涉及财产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由全责/有责方向承保公司报案,无责方不必向承保公司报案。
接报案时应提醒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
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或要求自行协商处理的,应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二)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拍摄事故照片,出具查勘报告、定损单,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损的赔偿责任,一律由全责/有责方承保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四)全责/有责方交强险项下合计赔款为:
合计赔款=交强险赔款 无责代赔款
1.交强险赔款=其他有责方车损核定承担金额 无责方车损核定承担金额 车外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2000元)
2.无责代赔款=有责方车损(≤无责方车辆数×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方车辆数)
综述,一般情况下事故双方无论有无责任都需要承担赔偿,但却未购买交强险是不能通过保险公司来赔付的要自己负担这笔费用,如果购买了交强险的朋友可以让保险公司赔付,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因此小编建议各位开车的朋友都购买一份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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