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认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行政处罚:罚款、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罪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已经既遂,是交通肇事后逃逸,不逃逸的话是3年以下,逃逸就是3年以上了,所以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肇事弃车逃逸后自首的,会从轻减轻处罚。 应该会在3年以上的范围内,适当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肇事弃车逃逸后自首,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
“交通肇事后逃逸”和“投案自首”是在两种主观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两个独立行为,应分别进行法律评价,两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量刑。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是交通肇事罪成立的前提,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构成逃逸,例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肇事方一方已离开而另一方反悔的情形或者是由于想要抢救伤者而没有及时报警的情形等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肇事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构成肇事逃逸的一定是需要负全责,肇事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以拘留和罚款。如果对上述肇事逃逸自首的处罚需要了解跟多的建议咨询在线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