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路南区律师 顺德区律师 温州律师 馆陶县律师 罗湖区律师 曲周县律师 开平区律师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事故责任人要给受害人相应的赔偿。如果事故责任人不给,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个起诉是需要交一些费用的。下面律图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费标准。
开庭费也就是诉讼费,根据我国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交通事故诉讼有关的诉讼费用标准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二、申请费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上述是对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费标准的相关内容,我国律法对其都有详细的规定,至于这个费用具体是多少要看当事人请求的赔偿金额的是多少,要求的赔偿越多需要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也就越多,如果当事人害怕事故责任人转移财产等要申请财产保全的,需要的费用就更多。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期限有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起诉前没做怎么办?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