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非营运车辆,汽车报废期为15年,摩托车报废期为10年营运车辆,每年强制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期为10年。但现在作为家庭用车的“私家车”越来越多,而且“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则放得很宽,根据规定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车)正常使用年限为16年,延期使用期限为第16年至第20年,此期间每年检2次。从第21年起为再延续期使用期限,此期间为每年检4次,总使用年限没有上限,这意味着,如果自己的一辆“私家车”保养得好,各项性能达到车检标准,这辆车可以一直使用。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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