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中小学开学季,不少地方的交通部门就会针对校车安全展开调查,对运营不规范的单位进行处罚。在实际调查中,校车超员现象普遍存在,这种行为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给孩子家长带来无尽的伤痛。随着刑法修订案的实施,我国对校车超员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那么运营中的校车超员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校车超员的,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对于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校车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这对依法惩治严重危害交通的驾驶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安全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对比《刑法》修改前后的内容,可以发现原规定中,严重交通违法刑事处罚只涉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及“醉酒驾驶”两种情况,而新条款中又增加两种情况:
2、“违反规定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
按照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二、如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各地将强化校车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的警力部署,增设护学岗,加强交通指挥疏导,整治违法停车,全力维护校车通行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同时,将在校车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校车超员的,将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处罚,并将经营者交由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大家应该知道了运营中的校车超员怎么处理。按照规定,校车存在超员情况的,责任方会被处以罚款,具体金额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如果校车超员情况严重的,责任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被处以危险驾驶罪,这样一来,当事人会面临坐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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