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驾照的普及,各式各样的违规违法现象也越来越多,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等屡见不鲜,但是不同地区对酒驾的处罚标准执行力度是不一样的,最常见的不过就是罚款扣分,那么青岛市醉驾的处罚规定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请随小编来具体看一下:
对醉酒司机可以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五种形式。
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而且是刑事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而且,从3月9日起,青岛对醉驾酒司机的处理方式,将有一个重大的变化。
以前,青岛交警部门对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主要以“取保候审”为主。这种处罚形式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司机来说具有相对的人身自由,醉酒司机抽完血之后就可以回家了,一直到法院宣判,醉酒司机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现在,青岛交警将实现酒司机从被查获到被送进看守所的无缝衔接。
二、无证醉驾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酒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只是我国不断加大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力度的缩影之一。现在只是集中注意力在整治酒驾醉驾,但是不排除几年后集中整治疲劳驾驶、开车陋习等行为,成都市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扣三分的规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安全驾驶,积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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