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二、酒驾和醉驾的标准是什么
1、酒驾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
2、醉驾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这个标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形象的比较,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也就是说,喝一杯啤酒就是酒驾,喝上半斤白酒或者3瓶啤酒就是醉驾。
如今,我国是已经将醉驾行为入刑了的,但就之前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来看,并不是只要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就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若本身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话,那么也是可以不认定为犯罪。一般在醉驾之后,同时具有上述几种情形之一的,那就会对驾驶人员从重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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