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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驾驶员在喝酒后,依旧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由于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而我国法律规范规定的处罚规定也是比较重的,交通管理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先确定该驾驶员是否是醉驾,那么,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血液酒精含量醉驾如何界定?
一、机动车驾驶血液酒精含量醉驾如何界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二、酒精含量的定量检测方法
1、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法
目前普遍采用的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有半导体型和燃料电池型两种。半导体型是以氧化锡半导体作为传感器,在一定温度下,它对酒精高度敏感,酒精浓度越高,其电阻率越低,电阻率的大小转换为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燃料电池型是用燃料电池酒精传感器作为气敏元件。在特种催化剂的作用下,进入气化室的酒精充分燃烧转变为电能,酒精浓度越大,产生的电能也越大,电能的大小转化为可视数字信号反映呼气中酒精的浓度。
2、顶空气相色谱法
该法运用叔丁醇作为内标物,是精确定量测定血液或组织器官中的酒精含量的常用方法,该法具有法庭证据效力。其原理是,在含有酒精的检材中,加入一定浓度的叔丁醇作为内标物,置于顶空的瓶中。在一定温度下,酒精和叔丁醇挥发成气体,进入瓶子的顶空部分,当达到气——液平衡时,气体中的酒精和叔丁醇的含量与检材中的酒精和叔丁醇的含量成正比。抽取一定量的气体进行气相色谱分析,根据酒精和叔丁醇色谱峰的峰面积对比来确定检材中的酒精含量。
气相色谱分析的条件:采用氢离子火焰检测器,2m×2mm玻璃色谱柱,内填料采用5%carbowax 20M/carbopack(80~120目),柱温按5℃/min从70℃程序升温至170℃,保持5min。
3、乙醇脱氢酶法
该法是将血样用高氯酸作用,使其中的蛋白质沉淀,再离心,取其上层清液加入含醇脱氢酶和辅酶的缓冲溶液,将乙醇氧化成乙醛,用分光光度计在340nm处测定其紫外吸收值,根据实验所得标准曲线,计算出血液中相应的酒精浓度。该法需要先实验制得标准曲线,且酶的氧化效果对结果有直接影响,故现在一般不予采用。
我们可以知道,血液中酒精的浓度大于或者等于80/100ml,就会被认定为是醉驾,此时,不管是否导致了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该驾驶员都是需要承担既定的赔偿责任的,这是由于此种行为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是比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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