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交警撤案了就没事了吗
醉驾也属于一种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是酒后驾车,都是要承担一些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醉驾交警撤案了就没事了吗?显然不是。现在,在中国,当交警发现并确定有人醉驾时,他是是无权撤销诉讼的。他必须向检察院提出诉讼。因为醉驾就是要付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醉驾,是犯罪行为,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查获的醉驾,交警无权不移送检察院起诉。
法院应依据《刑法》第133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拘役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
醉驾一定是犯法的,交警也没有权力对已经发现的酒驾人员不移交检察机关。所以,一旦酒驾,先端正态度,好好承认自己的错误,做一些弥补,而不是错上加错。如果交警不移交检察机关,那么,他也同样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