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案件在我们国家的数量还是比较多的,因为现代人类工作,还是亲戚应酬的时候都喜欢喝点酒。喝酒之后,不驾驶机动车辆当然是可以的,如果驾驶了机动车量,很容易造成一些危险的事故,所以国家对此进行了禁止很多人想了解。醉驾案件结案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案件结案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驾结案多久开庭有什么规定?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
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刑事案件从被采取强制措施到最终做出判决,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二、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首先,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介绍的是醉酒驾驶的案件结案的期限通常情况下六个月,可以进行当然。除此之外,小编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醉酒驾驶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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