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主醉驾被交警查住了怎么办
当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办案,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或者家属,尽量弥补过错从而减轻责任。
1、主动坦白
醉驾被发现后不逃离现场。一旦醉驾发生事故后明知对方报警,也不要逃离现场,遇到警察,主动坦白。这种情形有可能构成自首,一旦法院认定当事人是自首,那么肯定会从轻判决,原先是实刑的,可能变缓刑,原先是4个月的,可能变3个月。以前也发生过,醉驾之后逃离现场,逃离过程中又发生事故,最后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小编提醒不要一错再错,迷途知返,毕竟司法实务中判缓刑较多。
2、积极赔偿
如果当事人醉驾撞到其他车辆和个人,造成损失,积极主动赔偿,也是减轻量刑的有力砝码之一。这个很多人都清楚,本来就喝酒开车被抓了,肯定希望多出钱,让对方司机满意。但很多人还不知道,这里面有个谅解书很重要。当事人积极赔偿,对方是否满意,口说无凭,得有书面的东西。这一点大家得牢记。
3、配合调查
醉驾遇到交警,当事人的态度和做法非常重要。这个小编要强调,当事人是配合还是不配合,这是会影响量刑的,另外当事人的当庭表现也很重要。当事人是认真悔罪还是拒不认罪,这个也会影响量刑。所以,配合加认真悔罪,这个是当事人能做的而且可以做的。
二、酒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车主在驾车过程中遇到交警查酒驾,应该停下来接受检查,被认定为醉驾的,要坦白喝酒情况,并做出深刻认罪的检讨,争取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毕竟醉驾入刑后,法院对醉驾的处理是判刑,被抓后积极配合才是解决之道,对于逃避检查的,会被从重处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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