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抽血。
2:通知拿验血报告。
3:交警队告知户籍派出所,办理取保后审。
4:案件将会转交给检察院。
5:司法局受权当地司法所做调查。
6: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议,法院根这些调查定刑。
7:法院下达判决书。
8:服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对于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在《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是这么描述的:如果正在开车上路的人,被交通巡警要求验酒精的含量,如果被验出酒精的含量比20mg/ml要大,但是没有80mg/ml大,酒精含量在这个区间的就属于饮酒驾驶,当机动车驾驶人员的酒精含量测出来比80mg/ml还要高的话,那么就属于醉酒驾驶了。醉酒驾驶是很危险的,因此醉酒驾驶也属于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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