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戒除违法酒驾醉驾的意见有哪些?
(一)强化宣传,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1、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在实践中可按照“政府牵头,部门主管,社会参与,共同管理”的要求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负责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持之以恒地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从根本上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治理酒驾问题不能光靠重典,还需靠国民素质的长期养成。相关部门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播放、刊登禁止酒驾的公益性广告,宣传酒驾的严重危害,使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行为。
(二)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1、按法律规定从重处罚酒违法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已增设“危险驾驶罪”,首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纳入其中。在实践中无论是谁,只要行为人实施该酒驾行为,并且威胁到公共安全,即使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当以犯罪论处。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加重处罚。
2、继续严格实行酒驾驶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对有酒驾行为记录的车主或驾驶人要提高保险费,这是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驾发生的重要制度。
3、其它措施:把酒驾行为纳入个人信誉不良记录,推行酒驾实名曝光,在酒楼、宾馆、饭店、KTV、酒吧易发生酒驾行为等场所张贴禁止酒驾的醒目标志,追究明知驾驶人酒后可能驾车而不加劝阻、仍提供酒或与其同饮者的法律责任,也是建立严管酒驾的重要措施。
(三)加大管控力度
酒驾恶习的顽固,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执法的常态化也是治理酒驾必由之路。
1、合理安排警力,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动,使酒驾人员防不胜防,彻底打消酒驾者的侥幸心理;
2、对酒驾高发的重点时段,投入警力加以管控。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夜间执法的警力,让酒驾行为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以震慑酒驾行为。
3、提高抽测驾驶人群比例。加强检测装备投入,进一步提高检测率,使驾驶人无法存在逃避测试的侥幸心理。4、采用异地调警执法的方法查处酒驾行为,避免因人际关系而造成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僵局。
(四)开展酒后代驾业务,减少酒驾现象
节假日期间走亲访友应酬的增多,喝酒变得在所难免,这让不少驾驶人倍感为难,“酒后代驾”可为饮酒驾驶人提供相关服务,减少因酒后而发生的酒驾行为,为驾驶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国家应当出台相关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代驾服务,促其良性发展。促进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
(五)采用高科技手段查禁酒驾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采用酒精测试仪检测机动车驾驶人是否酒驾,属于事后监督。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可考虑实施制定汽车安装防酒驾系统的法律法规。安装这种系统的机动车辆能监测到驾驶人酒精是否超标,如超标就会自动锁死发动机,使之不能启动。这样能有效避免酒驾事件发生,还能解决警力不足的困扰,对驾驶人和民警的生命安全能起到双重保障的作用。
各地方政府为了能够彻底的戒除酒驾醉驾行为,平时本身也有向大家普及酒驾醉驾的巨大危害性,可结果却是人们拿这种潜在的巨大危险根本就熟视无睹,因此,从根本上戒除酒驾醉驾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很多问题是只有用严厉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人们出于对法律的敬畏才能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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