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城市都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进行非经营性的项目建设,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进行拆迁的,但是拆迁的首要问题便是能够好好的安顿拆迁的居民,住房的安置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动迁安置房房产税要交吗,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动迁安置房房产税要交吗?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卖动迁房需交的税费:
1、若产证满五年,且产权人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则!
2、若产证不满五年,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
3、若产证满五年,产权人在上海不是唯一的一套住房,则交总房价的1%的税费!(产证是否满五年,是根据办产证之日起算)还有的就是中介费了,若您是卖房子,且只需要支付不高于1%的中介费! 若您是业主,建议您直接报净到手价,剩下的费用由下家承担!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权的 5 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
(4)《动迁协议》(原件);
(5)地籍图(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综上所述,关于动迁安置房房产税要交吗的问题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果有遇到拆迁的话一定要多了解关于拆迁安置房的知识,拆迁的房屋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一类是动迁房,这主要是看拆迁户主的选择,当然每一个会根据自己的需求而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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