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时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签订后价格发生变化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①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②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③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④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⑤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⑥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总的来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有两种。一是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二是开发商根本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