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之前买房的,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个要分情况具体讨论。
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
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该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4、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弄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婚前所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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