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
(4)申请人收入证明,必须是原件;
(5)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必须是原件;
(6)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也需要原件,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所以如果您将来要买房,现在不要动用公积金,否则余额为零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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