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没有签合同会不会被违约?
如果没有签订购买合同,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一般来说没有问题。
1.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退房实际上是买方作为购买合同的一方行使其终止合同的权利的表现,所以这当然是可能的。买方与贷款银行的关系是一种贷款关系,买方与开发商的关系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这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买方取消合同的权利不受阻碍。
2.购房者向银行和亲友借钱,其性质是一样的。作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仅有权要求购房者按合同还款,但无权干涉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只要买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无论买方是否已经获得抵押贷款,他都有权依法终止购买合同。
3.退房后,采购合同的取消并不意味着贷款合同的取消。换句话说,虽然购房者不买房,因为他已经向银行借钱买房,但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贷款必须偿还。
4.由于购房合同的取消,开发商从购房者那里获得的所有购房款都应该返还给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价格的一部分,也应该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与银行协商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偿还贷款”的规定,将剩余的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银行。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综上所述,当事人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无效的,若签订了合同,违反了合同,直接按照合同来进行赔偿即可,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主,若双方没有约定,一般都协商解决,若是没有达到共识可以申请进行上诉,违反合同的一方是必须要付违约金的,上限规定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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