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买卖合同购房不成立吗?
不成立,合同不成立要件: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购买房屋时,如果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要补充签订,如果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1.房屋的标示。即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部位等。
2.房屋的数量。包括房屋的间数及面积。在以面积计算时,必须写明是居住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建筑面积。
3.房屋的设施及公用部位。写清楚房屋是否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及其他设备等。
4.房屋的价金。双方根据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按质论价,随行就市,自行协商;房价协商妥后要如实申报,并明确载入合同。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应写明房屋交付的日期,房屋价金的交付日期、金额和方法。例如交付房价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期付款后,收款方应出具收据。
6.产权登记。由双方依规定的日期会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缴纳的税单。
7.税费负担。房屋买卖中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并明确载入合同。
8.违约责任。包括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或不能或不履行交付房屋应负的责任;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责任,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责任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据此规定,当事人虽没有订立合同,对方接受了购房款,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样的判决正是遵循了合同法的鼓励交易的原则。
买房如果不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更是没有保障的,如果可以办理房产证,那么就必须签订购房合同,不签订合同就无效。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所以买卖房屋时没有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应当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买卖时,要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要载明房屋价格、房屋面积、房屋位置、价款支付等比较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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