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一房二卖有什么法律后果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对住房需求增加。随之,不少房屋开发商进行一房二卖。很多买受人针对这种现象也只能望房兴叹。根本不知道怎么避免以及解决。为此,本文通过阐释一房二卖的相关问题和相关处理阐述如下。

  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将所有的房屋先后与两人或多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同一房屋卖给多人。此种情况下,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在无法取得房屋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司法实践中,视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注:以下将房屋出卖者称为出卖人,先与出卖人主签订合同的称买受人,后签订合同的称第三人)

 

  1、第三人先于买受人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且为善意。此情况下,两个购房合同均已成立,如第三人出于善意购得且取得房屋所有权,则享有物权请求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买受人因未办理产权登记只能依合同享有债权请求权,他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但无法主张第三人返还房屋并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三人先于买受人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且为恶意。此情况下,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故意侵害买受人的债权,则二者应负共同侵害债权的责任,并认定出卖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3、两次买卖均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且均为善意。此情况下,买受人第三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都只能通过债权方法即依据我们签订购房合同的约定保护自己权益,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返还房款并赔偿,第三人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可要求出卖人返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两次买卖均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且第三人为恶意。此情况下,第三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侵害买受人利益,应认定第三人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

  出卖人恶意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一房二卖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一房二卖有什么法律后果  后果  后果词条  法律  法律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房屋买卖

 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 ?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1、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展开)

房屋买卖

 一般买卖合同什么是阴阳合同

一、一般买卖合同什么是阴阳合同1.我国立法中并无阴阳合同这一术语,它只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概括,其实质是一种交易行为。2.阴阳合同通常出现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