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交房,很多购房者都接到过各种家装公司的骚扰电话。出卖购房者信息的行为,使购房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正常生活受到干扰,这一现象的确存在,而且较为普遍,它已成为影响房产市场秩序和构建和谐房产的重要因素之一。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一是房屋销售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
二是开发企业权证部的资料管理人员;
三是按揭银行和担保公司的资料管理人员;
四是物业公司的资料管理人员。也就是说,购房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是信息泄露点。
办理买房手续时,开发商是第一时间拿到购房者信息。在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开发商和代理商是“泄密”的最大嫌疑。
购房者把个人信息交给了开发商,从签购房合同直至入住使用,整个过程中各个环节有可能出现的泄密,开发商都有责任进行必要预防和有效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明确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市民们对于频繁受到骚扰已经习以为常了,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大家应该有意识地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当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真正使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受到保护,一味忍让只会助长那些不法商家或个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