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呢?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20%的个税呢?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相关内容。
两种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什么情况下房屋可免征20%个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国五条”细则出台,“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条内容在楼市激起千层浪,地方版细则暂未实施,不少购房者和售房者心中都有不少疑惑。
问:我要买的二手房现在的售价反而低于房主入手时的买价,这就不用征收个税了吗?
业内人士回复:按照现有政策,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可选,差额的20%或总房款的1%。目前市场上成交的房源大部分选择总房价的1%,但房主2010年之后买入的房子再次出售时,一般选择差额的20%,因为这两年受调控影响,房价不涨反跌,理论上无须缴纳个税。
问:二手房出售总价看似比买入时高了,但其中包含了各种税费、贷款利息还有装修费用,这些成本怎么算?
业内人士回复: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时会考虑附加成本,比如贷款情况可以从银行打印记录、装修可以提交装修收据等,初步估计这些成本会从差额中减去。
问:回迁房、房改房等房源怎么判定原价?
业内人士回复:如果按照统一差额20%的方式征收,对这部分房源,地方版细则一定会有特殊规定。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个税?
业内人士回复:现行政策,免征个税的前提是5年以上住房且家庭唯一住宅。如果新政仍保留这一前提,5年以上房源或许通过卖家“假离婚”来规避。
了解掌握房产税的计算方式,能更好的了解自己购房所需要缴纳的资金,希望能给您带来方便。
延伸阅读:
城市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什么不一样?
城市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