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借款未约定利息合同是无效的,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有过错一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分担损失。首付款支付后肯定存在利息损失,应由收款方赔偿。如果收款方有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二、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如果对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债务人应该根据约定承担偿还义务。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只要产生借款或者欠款就会涉及到利息的问题,但是如果合同中对于约定的无效借款的利息,总体年利率超过24%债务人是应该根据约定承担偿还这部分利息的义务。涉及签订合同问题需要提醒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切不可以草草了事随意签字,这样会造成日后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