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只适用不动产,《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在合同法出台之前,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该原则仅适用于房屋买卖。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援引该原则予以抗辩的也绝大多数仅限于房屋租赁。
在我国,由于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个人仅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那么,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赁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租赁关系亦应仍然有效,即应当类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二、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双方在合同中对转租问题所做规定。
(九)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十)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有很多人可能在此之前都从来没有听说过买卖不破租赁这个词汇,其实诸如此类的租赁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关键是有些人在买房子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打听清楚,原来还存在着租赁关系,等于房东同时期满了租客和买方,这就很容易造成各种各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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