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全国免房租规定是国家层面并没有处在统一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的话,也是可以主张减免租金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在疫情期间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快续,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鼓励有关方面对办理银行贷款产生的保险、担保、评估、鉴定、过户、产权登记等相关费用给予减免。(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目前对个人房屋租赁还没有说一定要减免租金,租户可以与房东协商,但不可强求。其实,所说的租金减免的根据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第590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说在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就是租户的责任,那么能否免除责任,就是看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
根据疫情期间员工带薪隔离的相关规定,这段时间即使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无法上班,但实际上却是有工资的,因此并不影响其收入,那么该不可抗力实际上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执行,影响是不大的。个人房屋租户是无权因本人该月未入住就要求或强制房东减免房租。但营业性店面租赁,比如说商场、娱乐厅、游乐场等,因防疫措施的规定强制关闭了门店,确实因“不可抗力”出现了亏损,影响巨大,无力承担租赁合同的责任而减免租金是合理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疫情期间对于很多人的收入都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国家也是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而对于在减租的上面国家也是利用鼓励和提倡的方式向房东申请减租,如果房东不减租的话,那么也是不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