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于房屋出租方面,也要办理一定的手续。签订一定的手续对于出租人与承租人有一定的保障,对双方也有一定的好处。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一起来看看房屋出租手续需要些什么资料,希望以下资料对于需要的人有一定帮助。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外地人员承租本市房屋需提交户籍地证明其身份。外出事项的证明;有些性质房屋的出租(如机关、事业和公益单位的房屋)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部队和企事业单位租用城市私房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通过以上与律图小编一起了解了有关房屋出租手续方面的资料,我们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可以咨询律图,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帮助您,解答您想了解的法律问题,提供您需要的资料,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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