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出租、租赁市场需求暴增,很多人经常要遇到出租、租赁的问题。尽管大家在进行租赁时都是谨慎小心,但是难免仍有不懂或者疏漏的地方。在生活中,因出租、租赁房屋被诈骗的现象也见怪不怪。房屋出租长治的注意问题有哪些?跟随小编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房屋出租长治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1、注意房东信息是否真实,挑选正规中介公司
在租赁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较后携租客缴纳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潜逃。小编建议,租赁房子时一定要挑选正规的中介公司,一般正规中介公司房源信息量大,成功率高,承租人的利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是否属实。
2、租赁时间超过半年,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如果租赁时间不超过半年,可以选择口头租赁合同和书面租赁合同,若租赁时间超过半年,一定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3、签订合同时,注意押金问题
目前市场上的惯例一般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最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最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4、入住之前,和房东一起交验房内设施
在租赁结束时,经常会出现房东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入住之前,一定要和房东一起检查房内设施是否损坏。床、桌、椅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好,要和房东当面交接清楚,避免日后引起纠纷。特别提醒:当面记录水表.电表数字,检查电开关,插座是否正常,下水道是否堵塞。
二、明确承租人对房屋的义务
承租人有正当使用出租房屋的义务,即应当按照约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质使用出租房屋。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相信大家都清楚了。房屋租赁行为非常普遍常见,因此出现的纠纷也就相应的比较多。小编提醒大家,在出租、租赁房屋时一定要谨记以上几点注意事项,尽可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或麻烦,不但浪费时间、精力,还可能给自己带来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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