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在进行抵押之后,虽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此时是不会转移房屋的占有,并且所有权依然是在原所有权人手里。这种时候,所有人可能想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因此就会将抵押后的房屋出租。那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屋抵押后是否还可以出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抵押后是否还可以出租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押的房产拥有所有权,正是因为此,所以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又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设立抵押权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于抵押权在先,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
因此,房屋抵押后是还能出租的。
二、购房优惠没兑现可以索赔吗?
开发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兑现其承诺,如开发商违反其承诺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提醒购房者,为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可以要求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中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从《合同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只要购房者作为受要约人同意了开发商做出要约的意思,开发商的要约就构成了合同的一部分,即使没有以书面形式体现,也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内容。
然而在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楼时,基于销售的需要,往往会做出一些口头承诺,但并不将其口头承诺载人双方的购房合同条款中,或约定得不够明确,事后因未能履行承诺产生纠纷,开发商便开始否定自己当初的承诺,并以业主的要求超出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事项作为抗辩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导致购房者无法举证证明开发商当初作出承诺的证据,让购房者的权益最终无法得到保障。
究竟房屋抵押后是否还可以出租?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进行房屋的出租并不会影响到房屋的所有权,此时也无需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但要是之后又将房屋出售的话,此时作为承租人是不具有优先购买权的,毕竟在房屋租赁之前就已经设置了抵押权。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直接到我们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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