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也是属于房屋转让中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房屋买卖和房屋继承。而不同情况下的房屋转让,此时涉及到的手续是不同。那么其中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呢?而在赠予房屋的过程中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有四大步: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过户手续。
第一步,签订赠与合同。拟赠与给你的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必须以他们二人的名义进行,赠与合同应当由你父亲、继母和你共同签订。
第二步,缴纳相关费用。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至于个人所得税,因赠与人系你父亲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用缴纳。
第三步,进行赠与公证。持相关资料及证件,到房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第四步,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及证件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走完四大步骤,产权过户之后,你就成为了该房产的主人。
由于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所以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与人未婚的,应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与声明书;
3、赠与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公证处尽可能的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可以咨询承办公证员,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这里面涉及到四步,包括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是尚未进行房屋过户或者没有办理公证手续的话,则赠与人此时是可以撤销赠予合同的,这样就可以不用实际赠予房屋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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