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
4、办理贷款。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1、进行二手房过户需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3、进行二手房过户需要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5、进行二手房过户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6、进行二手房过户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进行二手房过户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二手房过户容易产生产权、租赁、违约规定等纠纷,购房者在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谨慎办理。另外,如果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过户,同样需要准备一些必备的资料。以下是五点二手房过户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买卖双方都应该对相关的注意事项有了解:
1、单位购买私房,需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委托书,受托人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要办理委托过户办理。需要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或公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办理过户;
3、如果房屋已经出租,购房者办理过户必须要求卖方提供房屋承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4、如果房屋有共有权人,购房者应该要求卖方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和其所持有的共有权证书,或者共有权人到场签合同、办理过户;
5、如果是购买经法院判决的房屋,购房者在办理过户之前要准备好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