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撤销权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 年月日出生。
住所地: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住所地:
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业主撤销权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撤销被告xx年1月30日公示的将通州区海通梧桐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为北京东旭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
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被告所属业主区域范围内的位于XX市XX区XXXX小区第24栋商单元商1号房屋的业主。xx年8月23日被告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成立。此后原告房屋所在区域的后续物业服务企业一直没有明确,仍然由本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单位北京吴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物业服务至今。
xx年1月30被告公示了《XX市XX区XXXX小区项目物业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告知全体业主将原告房屋所在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为XXXX有限公司,而该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没有任何项目,是一个成立不久的空壳公司,其不仅对外做虚假宣传且其物业服务资质仅为三级。依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三级资质的公司只能只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而被告所辖范围内原告购买的房屋所在的物业服务区域的建筑面积在20万平米以上,所以,将原告居住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给该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项违反行政法规要求的错误决定,被告显然是擅自降级使用,依法应予撤销其于xx年1月30日作出的将原告房屋所在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为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被告拒不改正自己的错误决定,且这项错误决定将直接影响原告的利益,故依《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月XX日
(1)根据规定权利的法律类型分析,业主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从赋予业主法定权利的法律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其所调整的基本法律关系是普通民事主体——业主、开发商以及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所调整的对象也是民事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其所确保的井非国家公共利益而是普通民不土体的个人利益,此类法律法规从性质上来说属于私法,所以业主法定权利理应具有私法性质,而并不具备公法性质。通过当事双方共同约定,再通过法律间接确认的业主约定权利,其本身就源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以更非公权。
(2)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来看,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对世权也属于对人权。对于来源于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的业主权利,该权利是对世权,权利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侵犯。业主权利对世性的最大意义在于,业主法定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来源于当事方在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该权利是对人权,只具有对人性,即相对性。特定业主权利的对人权性质,意味着该权利的效力范围仅及于合同相对人,而不涉及第三人。
(3)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原权利,也属于救济权。原权利是业主赖以存在以及需要保证的基本利益,例如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等。而救济权则是以上基本利益得以保证的实施机制,例如建议、监督、批评、投诉权等。以上业主权利的双重属性对于业主来说均非常必要,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切不可只注意到对原权利的约定而忽视救济权,制定法律法规在规定业主权利时,也必须综合考虑原权利与救济权,否则业主权利的形态就是不完整的,那么业主也无法有效的保护自身的权利。
撰写业主撤销权起诉状一般要包含这几部分内容:标题、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受理法院、具状人姓名及日期。业主拥有的权利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根据规定权利的法律类型分析,业主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原权利,也属于救济权。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来看,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对世权也属于对人权。
延伸阅读:
开发商跑路,业主该怎么维权?
在开发商跑路,项目面临烂尾,矛盾不可避免...
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
1、房地产商破产,期房未建成。1、有新的...
原业主欠下物业费该由谁补缴
是否需要替原房主承担前欠物业费,要看购房...
发生物业纠纷,业主应该怎么办?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
没有业主委员会应该怎么投诉物业
有些小区按照正规途径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