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在订立后可以更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义务。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职期限等事项作出约定。
二、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1、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2、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三、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
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因此谈不上发工资的问题。
不过,如果真要给业委会成员发补贴的话,发多少、怎么发,事先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只要多数业主同意,愿意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他人无权干涉。
购买商品房成为业主之后,是享有相应权利,也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协商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享有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自由出售等是业主享有的权利。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破坏共用设施设备等是各位业主需要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