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安徽省淮北市某经济技术产业园为了招商引资需要,在未对涉案地块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备案的情况下,即开始强征土地并开发建设。2014年年初,当地村民某A一直在涉案地块从事桃树、月季花等种植,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来源,其中桃树已经种植11年,月季花种植也5年有余。后因为当地某车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摩配产业园建设项目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在未张贴任何征地公告,也未出示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对申请人的桃树3000余棵、月季花近2亩实施强制砍伐、破坏。当地村民的土地现在也被汽摩配产业园完全圈住,无法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办案思路及心得
律图的律师团在接受委托后调查得知,涉案地块并未办理用地手续。为了更好确定建设项目是否合法,律图的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获取涉案地块批准文件的相关政府信息,然而当地发改部门未作出任何书面答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当地发改部门逾期不答复政府信息的不作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裁判结果
后律图的律师团依法提起复议程序,复议机关责令下级政府部门对申请人获取的信息进行了答复,到此律图的律师团队了解到涉案项目并未办理核准手续。复议机关的这一决定以及当地发改部门的这一信息回复,让律图的律师对征地合法性问题得到了有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