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厚非,我们最常见的债的消灭方式就是债的履行,但除此之外,债的终止方式还要很多,比如:债的抵消、免除等等。但同时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债权人才能免除债务人债务。那么究竟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有哪些呢,也就是说,哪些条件债权人可免除债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二)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三)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四)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二)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债的免除是债权人意愿的直接体现,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债权人的这种意愿是支持的。但在实践中,也会出现债权人在作出免除债的行为后又反悔的现象。面对这种现象,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建议您直接寻求专业债权债务律师的帮助。
延伸阅读:
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公司合并后,合并前产生的债务该如何承担?
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