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双方共同来进行借款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
(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此时,不需要区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我们国家一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他的一个认定还是比较合理的,这样的一种认定的话,是对于一个家庭责任的一个平等的承担的原则的体现,比如说有一些人,他们虽然说是以自己的名义向别人来进行一个借款,但是仍然是被划分到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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