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欠钱起诉对方还不还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以上是必备的。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执行请求
事实与理由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只要债权人手中已经有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事情处理起来就非常的简单了,因为对方当事人不管是把财产转移了,还是隐藏了一部分个人财产,到时候人民法院都是有权利直接进行调查的。
延伸阅读:
欠钱不还超过2年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怎样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