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借款给公司需要写借条吗?
1、标题要写“借条”。
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3、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
4、表明出借的方式。
5、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既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
6、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
8、以“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9、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
10、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
二、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
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人机构之间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相互拆借资金的,所以法人机构之间这种正常的借贷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借款的数额可能都比较多,比如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如此大额的借款行为,不让对方写借条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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