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一)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

7、《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之规定。

(二)先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和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顺序之分,保证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同意负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它赋予债权人以请求履行债务时的选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先诉抗辩权适用的时间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因此,只要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或者虽经审判或仲裁,但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未经依法强制执行,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如果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所谓“仍不能履行债务”,是指主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执行后仍有剩余债务不能清偿,或主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不明或在境外无法执行,或财产未被拍卖出去。

所以先诉抗辩,相较之下,它的适用范围通常是在一般保证这个范围之内。而不安抗辩主要是后履行方如果在前方看来,他有一些不能够履行这个合同义务的条件,那么存在着现实上的一种危险性,合同的另一方可能就会采取不安抗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如何运用后履行抗辩权

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

履行抗辩权条件有哪些?

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履...

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的情形有哪些

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1、须双方当...

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不能行使。合同撤销权与抗辩权是两种不同的...

合同履行抗辩权不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情况下来说,在合同对方未履行交易的金...

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效力?

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有:可中止履行合同、未...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抗辩权  抗辩权词条  不安  不安词条  区别  区别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债务债权

 恶意透支债务人如何对付?

一、恶意透支债务人如何对付?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展开)

债务债权

 贷款合同有违约金有效吗?

一、贷款合同有违约金有效吗?贷款合同有违约金有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方违约的时候,依据约定...(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