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孳息包含三个要素:
1、原物须为有体物;
3、孳息可以与原物分离。果树产出的水果,水稻产出的稻谷,鸡生下的鸡蛋,牛产下的小牛,这些均是典型的天然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因财产交他人用益而产生的收益。如存款利息,股票分红,租金等。
自然增值是指因在夫妻未投入任何时间、智力、金钱、劳动等贡献,而仅因市场因素导致的财产增值。
笔者认为,正确识别孳息和自然增值是正确适用本条司法解释的前提,而识别孳息和自然增值的关键因素就是看夫妻对收益产生的贡献。
对于自然孳息而言,其产生主要是自然的结果,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比如,果树结果,一般是自然规律。但是,夫妻一方婚前已经在投资经营一果林,婚后经双方共同耕作、栽培而获得收成,那么这显然不是自然孳息,而是婚姻法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对于法定孳息而言,其产生系因法律规定而产生,一般归个人所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对房屋进行维护、修理、经营,共同处理房屋租金、租金谈判等事宜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另一方对孳息的取得有密不可分的贡献,那么就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自然增值而言,是否有人为的“贡献”,就更为至关重要。例如,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一房屋,并办理房产证,婚后另一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属于添附行为,自然对房屋的增值起一定的作用。
三、贡献的法律特征。
贡献可以表现为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是智力上的支持,也可以是行动上的付出。只要该形式能够对另一方收取孳息提供积极、有意义、具有一定客观效果的帮助,即可认定为作出了贡献。其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1、客观存在的行为,精神上的支持不构成贡献。
2、必须与孳息的取得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从事家务劳动、照顾小孩就与孳息的取得无直接因果关系。
3、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并非任何有利于对方取得孳息的行为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贡献。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孳息和自然增值指的是什么呢?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简单而言,在婚姻中,一般指的是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而随着物价的上涨,房屋的市场价值也在上涨,这部分增值就是自然增值。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解释及如何区分。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夫妻间的收益还包括投资经营收益。而这部分收入不论是夫妻一方婚前还有婚后所有,投资经营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更多内容,大家可以向律图网站的律师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