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一直都是当事人所关心的,当事人很有可能会遇到在判决后对方没有履行相关判决的情况。其实原告可以提前申请诉讼保全,那么今天律图的小编为大家解答的问题就是担保公司做诉讼保全合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适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1、申请人必须是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2、申请人能提供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资料;
3、申请人提供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基本情况;
4、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申请案件所在法院必须承认担保公司诉讼保全担保函; 申请人必须承担本次担保涉及的相关费用,案件涉及标的物价值最少在20万以上、诉讼保全担保的责任范围是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由此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因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担保公司损失的,申请人必须赔偿担保公司的相关损失。
2、担保公司审查资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6、案件判决生效,担保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与法院解除担保责任。
在看过了上文介绍的内容,关于担保公司做诉讼保全合同期限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大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关于诉讼保全还有很多的法律知识,大家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律图的网站上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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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范围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