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由合同确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保证人与一般担保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自主要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为保修期。
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内,如果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担保人应当免除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在担保期内适用时效期限的规定。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1、当事人对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向第三人转让主要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履行。
3、在担保期内,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转让债务的担保责任。
4、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合同另有约定,则应遵守协议。
5、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不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要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6、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限内不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在担保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7、担保人与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对担保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各方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问题有可能得不到详细解决,因此各方应积极处理,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
延伸阅读:
借款担保期限是多久?过期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