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对于抵押权和质权哪个优先受偿?

一、抵押权质权哪个优先受偿?

抵押权质权的优先受偿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若抵押权质权并存时,区分设立先后确定优先顺序:

(1)先设立质权的,质权当然优先于抵押权

(2)先设立抵押权的,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因为即使先基于抵押合同设立的抵押权,若未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后设立的质权质权人,此时质权人也是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人清偿。

二、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上的不同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而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

2、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

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抵押权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3、抵押权和质押权优先受偿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然而按照物权效力的一般原理,同一财产上抵押权质权并存时,由于抵押权质权均为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以抵押权质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抵押权质权顺序相同的,按照抵押权质权各自担保的债权比例清偿。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抵押权质权的优先受偿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先后设立的程度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受偿情况也有所区别,具体情况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

延伸阅读:

抵押权有哪些法律特点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抵押权的担保范围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质权  质权词条  抵押权  抵押权词条  优先  优先词条  对于  对于词条  哪个  哪个词条  
抵押担保

 股东股权质押能否重组?

热门城市:伊春律师 北海律师 威海律师 自贡律师 泰州律师 鹰潭律师 赣州律师 新乡律师 中卫律师 成都律师为了保证资金流转以及规避风险,大股东们都会选择使用股...(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