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合同份数有几份?
贷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贷款下发后,开发商会将合同给客户,或由客户亲自领取并保留,如果有进行额外公证或其它特殊事项的,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各持有一份合同,所以也有一式四份、甚至五份的情况。
二、按揭合同份数
按揭的情况一般购房合同一式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一般购房一式四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三、借款合同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信贷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借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借款方)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停止发放新贷款。
第十六条 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偿还贷款的,应按银行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七条 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本条例第十六条罚息的计算相同。
第十八条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一般而言,由开发商,借款人和银行各保留一份,共一式三份,借款人可以由开发商转交或由借款人自行领取,而过程中有其它公证处或房产局介入,原则上会有三份以上产生,因具体事宜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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