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满18周岁并且精神智力状况健全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成年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为其法定代理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会因某种事件的发生而变为痴呆或者神经病患者,丧失全部或部分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此时可由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具有不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上两类自然人的能力内容既然说是“限制”,就意味着这种行为能力上不完全,其存在的限制是:可以独立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是必要的,除此之外不具有行为能力,但是纯粹的受利益、不用负担义务而且不损害他人的行为不受限制。比如接受奖励、赠与和报酬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的行为还必须是他们对于行为的标的价值能够理解,并可以想象得到行为做出后将会带来的后果。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不在其年龄范围内的民事案件时,必须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除非关乎到自身的利益,否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的参与民事活动,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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