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抵押物折价的概念及协议范文

热门城市:白银律师 贵阳律师 鹰潭律师 榆林律师 锦州律师 威海律师 三明律师 临沧律师 滁州律师 吉安律师

目前,在我国抵押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是登记无形财产,例如地上权、人寿保险等。抵押物的价值以实现抵押物时为准,其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有可能出现设立抵押时抵押物价值远远大于所担保的债权,而实现抵押权时抵押财产的价值却一落千丈,远远小于所担保的债权。这里,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抵押物折价的相关知识。

一、抵押物折价的基本概念

抵押权折价是指之间就抵押物折价的方式清偿债权达成协议,并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二、抵押物折价的内容

如果在抵押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约定抵押物的归抵押权人所有,则属于流质合同,为法律所禁止。从罗马法以来,世界各国的立法例基本禁止流质合同。我国法律也禁止流质合同。流质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合同其他部分的内容和抵押权的效力。

债权人通过抵押财产的折价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应满足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债权清偿期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清偿义务,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方式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以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应根据市场价值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数额,折价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所谓其他人,指的是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包括同一抵押物之上的后顺位抵押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如果折价协议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其他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折价行为。

《物权法》有进一步的规范。第一百九十五条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规定即表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以债务届期时抵押物的市价为据,将抵押物折价给债权人,“多退少补”,切实保护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抵押物折价协议范文

甲方(抵押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抵押权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债务人****向乙方借款****元,该笔借款通过*******公司账户转至债务人个人账户,并由甲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一套等)作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

现上述债务已到期,债务人尚有****元未偿还,现经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乙方已折价的方式实现其抵押权,并将抵押房产直接过户于丙方名下。

(一)折价财产状况

1、地址

2、面积

3、产权人: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第一条中抵押房产进行折价折价金额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将第一条中房产的所有权过户于丙方,乙方、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毕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后,乙方享有的抵押权消灭。

(四)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所产生的税费和交易费都由甲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物折价的相关知识,包含了抵押物折价的基本概念、包含内容以及抵押物折价协议范文。抵押物折价是在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过清偿期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替代清偿受担保的债权,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受担保债权在协议抵偿的金额范围内消灭的一种抵押权实行方法。若您需要写协议书,基本内容应该都包含在里面,协议内容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书写,为了更好的书写协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西宁律师。

延伸阅读:

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可以约定抵押担保期限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抵押物折价的概念及协议范文  抵押物  抵押物词条  念及  念及词条  折价  折价词条  范文  范文词条  协议  协议词条  
抵押担保

 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一)主体适格。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展开)